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
根据医改实施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所需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2009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04亿元日前已经下达,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比例予以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都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会议要求各地要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切实转变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成员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副省级城市医改办、卫生、财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内容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qq:3437930143删除】 转载请注明:http://www.bdfyy999.com/bdf/jiaodianxinwen/3140.html 热门词:卫生部,卫生部副部长